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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兼任首席合规官成趋势,渤海银行完成关键任命

发布时间:2026-03-06 11:51:01 点击量: 14


随着《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过渡期临近,银行业合规体系建设正迎来关键窗口期。 3月4日,渤海银行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已审议通过聘任行长屈宏志兼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任期自该日起至其行长(职业经理人)任期届满之日止。屈宏志现任渤海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首席合规官。 此番人事安排,是渤海银行积极响应监管政策、强化合规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在总部层面设立首席合规官,并规定该职位应纳入高级管理人员序列,同时允许由行长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该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并设置一年过渡期。 如今期限临近,各大银行正加速推进相关制度落地。 事实上,自进入2026年以来,银行业已掀起一轮首席合规官密集任命潮。2月底,就有建设银行(8.940, 0.00, 0.00%)、兰州银行(2.290, 0.00, 0.00%)、交通银行(6.740, 0.02, 0.30%)、浙商银行(2.990, -0.01, -0.33%)、青农商行(3.080, 0.00, 0.00%)等银行相继发布公告,宣布完成首席合规官聘任工作,合规管理架构调整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其中,包含渤海银行在内,农业银行(6.690, -0.05, -0.74%)、中国银行(5.370, -0.02, -0.37%)、建设银行、浙商银行、江阴农商行等均由行长兼任该职;兴业银行(18.490, 0.02, 0.11%)、宁波银行(31.290, -0.41, -1.29%)、光大银行(3.230, -0.01, -0.31%)则聘任副行长兼任;平安银行(10.790, -0.02, -0.19%)由行长助理兼任;交通银行则安排首席风险官兼任该职务。 业内普遍认为,由行长或其他高层兼任首席合规官,体现为“高配”安排,折射出银行机构对合规内控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前多位行业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指出,首席合规官的设立不仅是监管要求的落实,更是银行内部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的一次深层重构。将合规负责人纳入高管层,有助于提升合规职能的话语权与独立性,推动合规要求真正融入业务流程与经营决策。在金融风险防控持续强化的背景下,这一制度安排将从组织架构、决策机制和文化建设层面,深刻影响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与可持续发展路径。 从国有大行到城商行、农商行,乃至村镇银行,合规管理的组织升级正在全行业范围内有序推进。这标志着中国银行业正加速从“形式合规”向“实质合规”转型——合规不再停留于制度层面,而是逐步嵌入业务前端与决策中枢,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对于渤海银行来说,在业务稳健发展的同时,合规治理体系持续完善,将为该行未来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公开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9月末,渤海银行资产总额达1.9万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79万亿元人民币,2025年1至9月实现净利润49.88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10.88%,一级资本充足率8.9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