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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见2026:金融争议解决重要探索方向综述(下)

发布时间:2026-03-10 18:25:57 点击量: 9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文以2025年金融领域的重要案件为基点,从五个维度总结归纳金融争议解决的重要探索方向,对2026年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在上篇中,我们对于金融争议解决重要探索方向中前两个维度进行了介绍,一窥金融资管与证券监管交叉案件、涉外金融争议的司法动态,本篇我们将继续介绍剩余三个维度,探究最新司法裁判对于信义义务的要求、债权清收与执行机制的创新,以及金融证券领域的合规与反腐动向。 三、信义义务边界重塑与风险防控升级:资管纠纷的司法裁判导向 2025年资管纠纷主要围绕“托管人责任”、“受托人履职标准”等重要议题展开,司法实践进一步明确资管业务中受托人与托管人勤勉尽责的实质要求,打破“形式合规即免责”的行业惯性,推动资管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 (一)托管人责任转型: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慎”的标准变化 2025年托管纠纷持续增多,部分托管人在接受管理人划款指令时,仅对资金投向与投资文件的匹配性进行简单的形式审核,对监督职责重视不足,“托而不管”的行业乱象时有发生。托管人监督投资运作义务的边界与标准,成为案件主要争议焦点,投资人往往据此要求银行、证券公司等托管人承担赔偿责任。 长三角金融审判典型案例(2024-2025)之二——樊某与某证券公司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中,基金管理人某资产管理公司先后成立30余只私募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均是某证券公司,共募集资金90余亿元。某资产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后,虚构底层资产,以不实际持有的票据收益权为交易对象,使投资人错误认为基金投向风险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骗取投资人资金。经审计,30余只私募投资基金的底层资产银行票据均是虚假票据,涉及相关票据5,000余张,重复利用600余张,共造成700余名被害人实际经济损失20余亿元。投资者樊某认购基金份额后,仅收到大致等同于10%本金的回款,遂就投资差额提起诉讼。 某证券公司认为,托管人系根据管理人的有效指令划款,对划款指令对应的资金投向只负形式审查义务,无需实质审查,其已审核划款指令的要素完备性及相关投资协议,樊某的投资损失系管理人实施犯罪行为造成。审理中,某证券公司为证明其尽到形式审查义务,提交了划款指令授权书、划款指令、《银行承兑汇票收益权转让与服务协议》及补充协议、收益权出让方相关主体的企业网上银行承兑汇票信息网页截图,但该截图并未显示票据权属信息。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某证券公司作为托管人,就资金托管等受托事务对投资者负有信义义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根据基金性质、交易结构、投资特点、投资方向等在自身专业能力和职责范围内对投资者勤勉尽责。对于本案如此单一、频繁、高额投向的投资行为,某证券公司作为托管人应当抱有更为谨慎勤勉的态度,更加关注投资的真实性,然而本案中能够证明票据权属的始终只有企业网上银行票据查询截图,且该截图并未显示票据权利转让方系汇票的被背书人或者权利人。某证券公司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应当知道截图所显示的票据权属信息存在不完整性,且在案涉票据金额巨大,交易主体单一的情况下,其仍对外观真实性未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长期不加注意,也不过问,简单执行相应划款指令,存在过错。 综合考量管理人及某证券公司各自的职责范围、过错程度、具体行为与投资人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等情形,上海金融法院酌定某证券公司对樊某本金损失的10%承担赔偿责任。 此案进一步强调托管人责任已经从“被动执行”转向“主动风控”,倒逼行业强化投后监督机制,建立异常交易识别与预警体系。 (二)委托人知情权界定:权利边界与利益平衡的司法尺度 集合资金信托中委托人知情权的“度”成为争议焦点,如何平衡委托人知情权与受托人自主管理权、商业秘密保护及他人隐私的关系,是司法实践需解决的核心问题。 上海金融法院2025年公布的十大精选案例之一——周某信托营业信托纠纷案中,房地产信托的投资者提出41项诉请内容,要求信托公司披露尽调报告、抵押物他项权证明、项目四证等材料。该案中,法院从三个方面界定委托人的知情权范围:第一,对商业秘密和其他委托人隐私进行合理保护,故对于其他委托人银行流水情况、受托人投资策略等材料,受托人可不予披露;第二,尊重受托人的自主管理权,故受托人对于工作记录可不予披露;第三,需考虑受托人过错情况及委托人请求目的之正当性,当委托人初步举证表明受托人在履行信义义务过程中可能存在过错时,受托人应对相关的必要材料进行披露。 (三)外部欺诈情形下:受托人合理注意义务的从严要求 外部欺诈是否当然减轻受托人尽调责任,是资管纠纷中的重要争议问题。2025年中国(北京)证券期货仲裁中心发布的十大仲裁经典案例之九(信托纠纷),对此作出明确回应。 该案中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信托合同,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则通过应收账款收益权投资附加回购的方式获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