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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网络股民一审胜诉 索赔时效只剩九个月

发布时间:2026-03-12 17:16:12 点击量: 8


近日,备受关注的股民诉陕西广电网络(4.160, -0.07, -1.65%)(维权)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电网络,代码:600831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传来捷报,据公开信息显示,部分股民索赔一审胜诉。(厉健律师专栏) 曾代理股民告赢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表示,目前距离广电网络索赔时效届满可能只剩九个月,受损股民仍可起诉。 案情回溯,2024年10月9日晚,广电网络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的公告》。陕西证监局查明:2022年,广电网络对不符合投资收益确认条件的相关项目的债务重组收益予以确认,上述事项导致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虚增利润总额2352.16万元,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经审计利润总额1977.44万元的118.95%。广电网络2024年4月1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更正后广电网络2022年年报合并财务报表利润总额由盈转亏。陕西证监局决定:对广电网络网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4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最高法院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上市公司等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 “我们正在分批代理股民起诉索赔。”厉健律师表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期间买入广电网络股票,并在2023年12月25日收盘还持有该股票的受损股民可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广电网络维权入口) 股民索赔应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原件、股票对账单原件(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底)、详细联系方式。 【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厉健律师,系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员,2009年荣获“浙江省优秀青年律师”称号。2003年至今,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告赢五粮液(102.270, 0.09, 0.09%)、大智慧(11.480, 0.08, 0.70%)等130余家上市公司并获赔,成效显著。其中,祥源文化、赵薇案入选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杭萧钢构(3.480, -0.02, -0.57%)(维权)案入选2012年度“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辉丰股份案系江苏省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案,东方电子(14.880, -0.31, -2.04%)案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厉健律师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人民法院报、第一财经等100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执业证号:13301200210145176)】